臺北市萬華社區大學九十九年度第二期 學員報名選課註冊須知
一、註冊注意事項:
(一)所有學員報名選課或改選退費等行政事宜,請至龍山國中校本部社大辦公室辦理。
(二)請詳閱選課手冊,依您許可時段選讀課程。(社大擁有決定課程開設與否之權利)
(三)報名所需資料:新生---身分證正反面影本、一吋脫帽半身照片2張;舊生---學員證;
符合學費減免學員---證明文件正本及影本,資料不齊者恕不受理。(減免資格參閱第三大項說明)
(四)報名日期與時間:
1、99 年 06 月 14 日,開放舊生報名。
2、99 年 06 月 26 日,開放新生報名【當日課程博覽會報名者免收 200 元報名費】。
3、99 年 07 月 03 日前報名,舊生學分費 95 折。(不適用已折扣課程)
4、99 年 07 月 10 日前,報名時間為下午 01 點至晚上 09 點,週六上午 10 點到下午 04 點。
5、暑假報名期間(99 年 07 月 12 日至 09月 13 日)週一至週五下午 02 點 30 分至晚上 09 點。
星期六、日不受理報名。
6、報名截止日期為 99 年 10 月 02 日。【依據教育局最新公告為主】
二、費用及改選:
1、為保障學員權益,額滿課程恕不受理報名、改選及旁聽。
2、報名費 200 元,僅需繳交乙次。
3、學員證 100 元(舊生免繳,惟補發仍需收取是項費用)。
4、學分費乙門課程 3000 元。
5、電腦課程:加收電腦上機費 800 元。
6、烹飪課程:加收瓦斯、水電、烹飪器具費 400 元。(參酌教育局最新公告)
7、其他特殊教室課程:冷氣教室、視廳教室、地板教室等,加收電費及設備維護費 200 元。
8、旁聽費:每堂 250 元,電腦課程每堂 300 元。
9、改選費:09/18 以前辦理免收手續費,09/20 起需繳交手續費 100 元,09/27 起恕不退現金差額。
10、收據補發:收據為改選、退選之必要憑證,請務必妥善保存,遺失或未攜帶者,需收取手續費 50 元。
※ 臺北市社區大學收費標準,均奉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規定辦理。
三、優惠暨減免辦法:
1、本校為倡導終身及共同學習,歡迎本校舊學員介紹新學員來校報名上課,特以 200 元學習券鼓勵舊學
員發揮共選共讀精神。(惟 200 元學習券不得兌換現金,且保證金課程及優惠課程不適用本要點)
2、本校為鼓勵處處可學習之精神,凡新生持其他社區大學學員證來校報名,當場出示證件選課,本校免
收製證費用 100 元。
3、學員持 991 第九週學習集點卡兩張,可優惠乙門課程學分費九折(本項優惠不得與他項優惠並用且不含
1500 元優惠課程)。
4、本校特別對於『低收入戶』及『殘障朋友』給予學費減免,報名時攜帶低收入戶卡或殘障手冊,每學期得享
乙門課程學分費全免,僅須繳交 1000 元保證金;第二門課程起,仍需繳交全額費用。
5、本校為敬老關懷,特別優待七十歲(含)以上之學員,享學分費九折優惠。
6、服務本區之現任里長及現任龍山國中教職員,享學分費五折優惠。(請務必出示證明文件)
7、本校志工服務滿 60 小時,享抵扣乙門課程學費,每學期以2門課為限,且第2門須為學術性課程。
8、991 期班代有班代資格者可享乙門課程,學費八折優惠。(此項優惠不含已優惠課程)
9、選修免費課程,報名者須繳交 1000 元保證金,於課程結束後依規定退還。(詳閱本校『保證金退費辦法』)
10、符合本辦法者,請務必攜帶證明文件影本(新生 2 份、舊生 1 份)。
11、持有本校終身學習榮譽獎項者:終身得享每期乙門課程學分費五折優惠。
12、以上各項優惠請擇一適用,不得與團報或已優惠之課程重複適用。
四、退費辦法
A、學雜費退費辦法
1、退費者每門課程收取退課手續費 100 元。
2、退費時間::開課後第一週、第二週(9/6~ 9/18)除【報名費、學員證費用及退課手續費】外全額退費;
第三週(9/20~9/25)以七折退回,第四週(9/27)起(除發生重大傷殘須持公立醫院證明)外,概不受理退費。
3、退費務必檢附課程收據及學員證,並於規定期間內辦理,逾期視同放棄;凡未持收據且不申請補發收據
者,本校恕不受理。
4、除因招生人數不足或其他因素,致發生未能順利開課之情形外,凡學員因個人因素辦理退費者,
均須按照上述第 1、2、3 點規定辦理。
B、保證金退費辦法
1、缺席未超過 4 次者,第 19 週務必攜帶保證金收據,辦理退費。
2、辦理退費時間:缺席未超過4次者,請務必於當期第19週結束後半年內,憑本收據辦理退費。
※臺北市社區大學退費標準,均奉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規定辦理。
五、旁聽辦法:
1、除第一、二、九週提供免費試聽(額滿課程除外),第三週(9/20)起,未額滿課程需收取旁聽費250元,
電腦課程每堂300元。欲旁聽未額滿課程視需要自付該堂教材費用。額滿課程恕不接受旁聽。
2、旁聽者務必至社大辦公室辦理繳費,繳費後領取旁聽證,出示旁聽證後方可聽課。
六、開課後應注意事項:
1、開學日期:99年度第二期課程於99年9月6日(星期一)開學,請於所選課程時間到校上課,不另寄通知。
如:您所選課程是週三,請開學後第一個星期三(9月8日)晚上7:00正式開課,依此類推。
2、上課教室:開學第一、二週於本校(龍山國中穿堂)公佈。
3、上課時間:週一至週五【晚上7:00~9:30】;星期六【早上9:00~11:30;下午2:00~4:30】。
除戶外課程外。
4、學員進入校區一律配帶『學員證』,凡未攜帶『學員證』請至社大辦公室辦理換證手續,若沒有任何身分
之證件,亦請至社大辦公室繳交 100 元辦理臨時證,待下課時再繳回臨時證並領回 100 元。【為維護校安,
非本校學員不得進入教室,如有下列情形:其學員證為偽造、變造、假借、冒用或不實等情事者,如經察覺,
得依刑法第 210 條(偽造文書),及第 306 條(擅自闖入他人場所)論處,而立即沒收學員證並移送法辦】
5、第九週公民素養課程週,原課程皆停課一週,本校安排免費講座,請學員必選讀。
6、缺課未超過四堂,始得頒發研習證書。
7、本校保留開課與否的權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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